(猴山水库-绥中县净水厂输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猴山水库-绥中县净水厂输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1-00008
项目名称:猴山水库-绥中县净水厂输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猴山水库-绥中县净水厂输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绥中县。
★二、主要工作内容:
初步设计: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含图册)(含图纸)。
初步设计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猴山水库-绥中县净水厂输水管线建设项目,管道起点为猴山水库输水洞口,管道终点为新建净水厂厂区围墙外1m。
本项目取水规模为5.5万吨/日。输水管道工程总计包括输水管线37.21km,其中,球墨铸铁管DN1000的长度为9880m,球墨铸铁管DN800的长度为26890m,钢管DN1000的长度为280m,钢管DN800的长度为160m。
★三、质量标准: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并获得批复。
★四、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投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项目费用须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批复等相关工作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 育才路1号
联系方式: 1518408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0429-6661717
邮箱地址: lnzwzb@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磊
电 话: 0429-6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