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农字〔2023〕21号)文件要求,余干县农业农村局(水产局)积极宣传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变更后2家单位申报2023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重点用于池塘清淤且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5%)施工设计进行了审核评审。一致认为以下2家单位申报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符合2023年上饶市渔业发展补助项目要求,项目施工设计可行,现公示如下:
1.余干县瑞洪后山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地点余干县瑞洪镇后山村,实施集中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855亩,申请财政补助资金273.82万元,自筹资金106.08万元;
2.余干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余干县大明湖800亩精养鱼池,实施集中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423亩,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35.47万元,自筹资金197.8万元;
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于4月7日前向水产局生产法制股反映,吴慧兰 17379386066。
2024年4月1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