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灵璧县 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4002 )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 2023 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灵璧县 2023 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 (2023)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建设规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涉及黄湾镇、冯庙镇、韦集镇、杨疃镇、大庙镇、禅堂镇、渔沟镇、尹集镇、向阳镇、下楼镇、浍沟镇、大路镇、朝阳镇、虞姬镇、朱集镇、高楼镇、灵城镇、游集镇、娄庄镇共计 19 个乡镇(区)。对涉及乡镇(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包括:废弃房屋、圈舍等拆除整治,汪塘沟渠疏浚清淤,公厕建设、户厕改造提升,下水道、污水管网建设,道路硬化、改建,新建桥涵,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新建广场等。
第二部分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通过土地包干,计划补充耕地约 1500 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约 1350 亩。
本项目总投资约 17095 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方案设计评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含初勘与详勘等勘察全部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2.7招标控制价: 150 万元。
2.8其 他: /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 1 )、( 2 )、( 3 )、( 4 )、( 5 )资质:
( 1 )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4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5 )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以下( 1 )或( 2 )任意满足一条即可):
( 1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 5000 万元及以上人居环境提升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 2 )以下业绩任意满足两项:
①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 25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排水工程,同时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 1500 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④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 2000 万元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 1 个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 1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 2 )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网上下载。
4.3.1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 —》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 CA 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0557-3030327 )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 CA 办理机构,联系电话 0557-3030327 。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 2019 ) 13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 人居办 | 0557 - 6022219 | 灵璧县罗河中路南侧(灵璧第一初级中学斜对面) |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 宿州市)上发布。
招标人: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尚东国际安置小区北门 2 楼
联系人:沈延庆
电 话: 138557480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任雪松、王坦
电 话: 18326001970 、 17600237726
电子邮件: zhaobiao02@ah-inter.com
2024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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