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260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宁阳县南四湖流域范围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设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勘察测绘、入户调研、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主要材料表编制、与设计相关的各项评审等工作。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采购人日常需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4、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釆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设计提交设计成果。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项目行业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城乡规划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查询;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3年6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11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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