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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07-18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12-04-01-663554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含中试线改造在内的总体设计、设备基础施工、装饰装修及通风、二楼以上设备配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1)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生产线工艺计算、生产线流程设备升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布置设计、生产线附属电气系统设计及配套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暖通系统设计、供气与气路管道设计、以及配套的建筑结构设计。以上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出图、预算及结算编制、竣工图绘制、协助业主完成相应政府备案及认证工作(如有)以及上述未涉及的但包含在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3)其他设计:(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根据施工图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室内装饰装修(含天花、墙身、地面、门窗安装等)、给排水、暖通(含通风、空调、补新风系统)、供气与气路管道、电气系统(含照明、接地、应急用电等)及公用(综合布线、室内门禁、IT网络、监控、自控系统)、相关材料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测试、结构加固施工(若需)、成品保护、场地保洁、相关措施工程、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修责任等。生产线机电仪改造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在范围内。
(2)施工其他服务(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内)。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负责或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防雷设施工程、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负责做好迎检、现场会、开工、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
2.3管理目标
2.3.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轻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34-201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施工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3.2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3.3工期目标
总工期:12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55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5万元】。
2.5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含相关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审批立项,资金来源已落实,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一、工程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BJZBGD2024013)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 龙老师 联系电话: 13922271150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816598970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文街9号(自编5号楼)

四、项目概况: 项目对纳米谷5号楼1楼以及2楼区域进行改造,面积约4000㎡,包含利用现有房间建设纸基材料中试实验线及其配套DCS室、检验室、真空泵房、空压机房电房、机修间、热压车间、起皱车间、高温真空压机车间、MCC室、摩擦盘测试实验室等。项目内容包括含中试线改造在内的总体设计、设备基础施工、装饰装修及通风、二楼以上设备配电等。一楼中试线的的搬迁及机电仪采购改造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五、招标范围: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内容包括含中试线改造在内的总体设计、设备基础施工、装饰装修及通风、二楼以上设备配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1)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生产线工艺计算、生产线流程设备升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布置设计、生产线附属电气系统设计及配套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暖通系统设计、供气与气路管道设计、以及配套的建筑结构设计。以上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出图、预算及结算编制、竣工图绘制、协助业主完成相应政府备案及认证工作(如有)以及上述未涉及的但包含在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3)其他设计:(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根据施工图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室内装饰装修(含天花、墙身、地面、门窗安装等)、给排水、暖通(含通风、空调、补新风系统)、供气与气路管道、电气系统(含照明、接地、应急用电等)及公用(综合布线、室内门禁、IT网络、监控、自控系统)、相关材料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测试、结构加固施工(若需)、成品保护、场地保洁、相关措施工程、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修责任等。生产线机电仪改造设备材料的采购不在范围内。

(2)施工其他服务(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内)。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负责或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防雷设施工程、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负责做好迎检、现场会、开工、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

2.3管理目标

2.3.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轻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34-201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施工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3.2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3.3工期目标

总工期: 12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1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055 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95 万元】。

2.5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含相关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轻工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 1)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4.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投标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在2024年7 月19日9时3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30分 ,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登记,邮箱地址:bjzbgd0707@163.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缴费账号,成功缴费并回复电子邮件带附件缴费凭证,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jzbgd0707@163.com,发送邮件后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二);

注:未进行登记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的同时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时间:2024年8 月8日 09 时 00 分至2024年8月8日 09时 30 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7楼703室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8 日09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7楼70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u盘。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广州市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

招标代理: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7月18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BJZBGD2024013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华工纸基材料创新研究院工程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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