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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装置直线加速器加速管采购更正公告

· 2022-12-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装置直线加速器加速管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工专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重庆大学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4:0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3-65451822
采购单位重庆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采购组织) 李老师(项目咨询) 杨老师(技术咨询) 电 话:023-65106239 023-65102678 15683135981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老师 023-654518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QU-SS-HW-2022-1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装置直线加速器加速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技术指标要求

▲9.第1根兼具聚束功能加速管长度1250±1mm,第2至10根加速管长度3100±1mm(该指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测试并出具报告)。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技术指标要求

▲9.第1根兼具聚束功能加速管长度在工作温度下1250±2mm,第2至10根加速管长度在工作温度下3100±2mm(该指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测试并出具报告)。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65日内全部加速管完成出厂验收和运抵交货地点,交货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全部加速管完成出厂验收和运抵交货地点,交货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三)验收方式

1.工厂预验收:中标人按采购合同约定完成货物生产及出厂检验、并开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后,采购方到工厂进行测试验收,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性能测试和配件检验等。如果采购人无法到工厂测试,中标人发货前应将工厂自测结果发至采购人,经采购人许可后发货。

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4.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4.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由中标人汇总装订成册。

4.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并由采购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署验收报告后,方可视作最终验收通过。

6.中标人在产品验收合格后,需配合采购人及项目审计单位开展结算审核相关工作。

7.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9.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10.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三)验收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需通过经采购人组织的工艺设计评审。

2. 工厂预验收:中标人按采购合同约定完成货物生产及出厂检验、并开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后,采购方到工厂进行测试验收,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性能测试和配件检验等。如果采购人无法到工厂测试,中标人发货前应将工厂自测结果发至采购人,经采购人许可后发货。

3.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4.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5.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5.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5.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并由中标人汇总装订成册。

5.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5.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6.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并由采购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署验收报告后,方可视作最终验收通过。

7.中标人在产品验收合格后,需配合采购人及项目审计单位开展结算审核相关工作。

8.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10.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11.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货物到货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遗留质量问题时,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中标人工艺设计评审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到货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以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遗留质量问题时,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大学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采购组织) 李老师(项目咨询) 杨老师(技术咨询) 电 话:023-65106239 023-65102678 15683135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2-3

联系方式:曾老师 023-65451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023-654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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