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 , 建设单位 为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 现状城南水厂东侧(文化路以南,南城小区西侧,蛇家坝干渠以北)。
2.2 项目规模: 本次城南水厂扩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0万m 3 /d,扩建后总规模达40万m 3 /d。
2.3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2.4 服务 期限 : 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初步设计评审优化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配合评审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现有厂区及扩建工程总规模40万m3/d的BIM设计(包括施工和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配合)、配合创优以及施工现场所有配套设计服务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咨询论证、二次深化设计的确认、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贯穿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31.90 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 订立 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 期 内 。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 6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质之一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 7. 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 7 .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7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
3.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内应具有承担过15万m3/d及以上规模 含 深度处理 工艺 的供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和 合同协议书, 二 者缺一不可);
3. 9 授权 委托人应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 10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 11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2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2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方案) 给予 经济补偿。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补偿伍万元,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补偿叁万元。在获得设计方案补偿金后,招标人可以无偿使用或者借鉴其设计方案。为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各投标单位对本要求必须予以承诺。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31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7.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8.4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投 标 人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8.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通源路 9 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人:王工、刘工
电话:0517-83975007 电话:0517-8313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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