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白洋河整治项目(朝阳路-海丰路)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城投小型(202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白洋河整治项目(朝阳路-海丰路)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3-330424-04-01-372164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
2.2建设规模:新建护岸2.2Km,加固河道护岸2.5Km,河道清淤3万㎡。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约1400万元。
2.4计划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工作需满足各设计阶段规范要求。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jypt.zhaotx.cn)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需在招天下平台和新点平台上同时进行报名才算有效投标)。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或交易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jypt.zhaotx.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技术服务费(100元/项目),
在交易平台本项目内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3未取得招天下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或交易平台账号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办锁费用300元/年),取得招天下交易平台的CA数字证书,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立即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电子加密标书,上传至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jypt.zhaotx.cn)本项目内。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jypt.zhaotx.cn)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yckb.zhaotx.cn )。
8.2如对招天下交易平台操作有疑问,可联系招天下以下方式:
技术支持:潘工 17357100387
服务热线:400-0571-337 / QQ:80018409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73-860317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科技城银都大厦18楼
联系人:闵莉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2024年4月10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
4 | 省外企业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7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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