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矿山部分采区剥离及排土场回采土石方约3970091.54立方米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01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4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让的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辖区内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矿山部分采区剥离及排土场回采土石方(约3970091.54立方米),现存放于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院内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2、转让底价12307283.77元,约3970091.54立方米(具体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标的名称 |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矿山部分采区剥离及排土场回采土石方(约3970091.54立方米) | ||||
转让底价 | 12307283.77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2307283.77元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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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12-22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银强评报字[2024]第014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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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4]第014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认定,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8、该标的位于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厂区内,受让方需自行与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对接,经过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的资质审查许可后方可进场采掘。 9、受让方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标的完成剥离运出厂区。 10、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矿山剥离废弃山皮土(石)竞买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1810023155833 法定代表人:张宇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剥离土石方及矿山修复剥离土石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请示》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公开处置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5、受让方要按照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矿山开采方案和计划及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回采设计和回采方案,对采区剥离和排土场回采标的约3,970,091.54立方米土石方一并剥离外运,并自行提供弃土场用于堆放剥离废弃物。 6、受让方需通过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的资质审查方可进入厂区进行剥离作业。 7、受让方应具有存续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受让方须有土石方工程施工资质、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具有三年及以上大型矿山土石方剥离工程业绩。 8、本次转让的标的施工作业需具有回采设计及回采方案,由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如需评审则需通过评审。受让方承担回采设计及回采方案编制、评审及回采施工等全部相关费用。 9、土石方工程量为估算,与实际施工发生可能存在误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现场指认及认可的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10、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采掘、铲装、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转让方需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矿山设计进行安全有序剥离及铲装作业。 11、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采掘、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竞买后,土石方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受让方实施排土场回采过程中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验收。 13、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因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问题,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受让方施工及运输涉及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应遵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安全及环保相应管理规定,如出现扬尘、超速及其他违规情形,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有权对受让方进行相应管理。 14、受让方要对施工范围内破坏林草按照林业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移植恢复。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采掘、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成交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采掘、运输均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专门机构或队伍完成,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损害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4-10 09:00 至 2024-04-24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70万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万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4年04月25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本次转让的标的位于冀东水泥黑龙江公司厂区内(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04月10日9:00-04月23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勘察时需按照转让方《现场查看确认书》内相关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转让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93647100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58700033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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