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韶关市粮油应急储备仓房项目-设计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投审[2022]33号
1.5 项目代码:2210-440204-04-01-282557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地方财政资金统筹
1.7 招标人: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郊黄岗碧亭路石岗岭(靖村交汇处)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329㎡;新建仓仓容达到51000吨。新建设6栋浅圆仓、1栋平房仓及其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对原13座平房仓进行气密性改造和部分仓房的低温保温改造。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14763.33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2133700.00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
(2)设计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3)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4)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5)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设计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招标项目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给规划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阶段:规划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并提交成果文件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
(3)详细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详细施工图设计文件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审图公司进行施工图纸审核;
(4)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3.2.2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当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为招标人 |
2 |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3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第二章第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二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期间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八)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3 投标人代表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黄岗碧亭路石岗岭36号
联系人(部门):黄小姐、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5500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03号
联系人(部门):林工
联系电话:0751-876812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926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18时 00 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09 时 30 分 |
3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6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时间 | 2022年12月6日 16 时 30 分至2022年12月9日 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9 时 30 分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8 时 30 分至2022年12月16日 9 时 30 分 |
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盖章):韶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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