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石田河耸岗段等6段防洪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发改函【2022】135号)批准建设,现对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石田河耸岗段等6段防洪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农发基础设施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石田河耸岗段等6段防洪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63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30万元(含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费用5500万元(最终的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总投资包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编制等服务费、工程施工及其他项费用。
2.2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编制、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丰山乡河田村河田至琴口段5.5km河道进行整治护坡护岸清淤疏浚。2、对大由乡秋口桥至庙子潭电站段4.8km河道进行整治护坡护岸清淤疏浚。3、对小松镇石田河石田桥至耸岗段3.8km河道进行整治护坡护岸清淤疏浚。4、对珠坑乡塘台小学至红石湾4.6km河道进行整治护坡护岸,对淤塞处进行清淤疏浚。5、对白水河(天沐段)1.5km河道整治护坡护岸,对淤塞处进行清淤疏浚。6、对琴江河支流小溪河城区段整治、清淤疏浚、河流水系治污还清。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察、设计为准。
2.4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
(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完毕后20天内通过施工图评审。
(2)施工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60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勘察、设计部分),计划2023年12月25日内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③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⑥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⑦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⑧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列交易主体不含测绘单位,本条仅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具有水利勘察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⑨外省投标人必须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水利资质企业须江西省水
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水利施工单位名单为准);
⑩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水利施工方为牵头人,其余单位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三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系统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说明事项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20516/00668ec6-6670-48ba-8232-7c0743c23b83.html。
8.2有关本次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3施工单位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东华北路88号
联系人:郑焰平
电话:13767735755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北大道128号2楼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8870734029监督部门:石城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57139102022年11月25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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