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戴楼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戴楼水厂取水口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4]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戴楼街道一级水源保护区;
2.1.2项目概况:新建取水头部2座,通过两根DN1000管道取水,取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采用顶管、沉管相结合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95.00万元;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水质监测、勘察、定位总平面图设计(含坐标点和标高)等(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6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提交方案深化设计后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图纸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保证金:无。
⑥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⑦特殊说明事项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6.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00秒。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1)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内容包括:
①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详见下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拟选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原件扫描件上传)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三),原件扫描件上传)。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即可) | ||
注:1、以上资格审查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的视为未提供。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废标条款中的相应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
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集体议事法,具体评审如下:
(1)详细评审(针对通过初步评审单位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10分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8分 3.企业业绩:9分 4.技术标(设计方案):73分 | |||
2.2.2 | 投标报价(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不足 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
2.2.3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8分) | (1)项目负责人(限评1人):3分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工)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5分 1)给排水专业(限评1人):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结构专业(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电气专业(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概算专业(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规划专业(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1、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满足要求的有效注册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2、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 |||
2.2.4 | 企业业绩(9分)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供水管网(管径DN800mm及以上)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满分5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供水类规划业绩、供水类评估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业绩项目名称中需包含供水或给水字眼,并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业绩不累加得分,如果业绩中同时含有设计、规划、评估的,按得分高的计算。 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 |||
2.2.7技术标评分细则(73分)技术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得分 |
1 | 对任务的理解和设计方案合理性 | 50 | 依据金湖县的实际情况、供水发展需求,解读本次工程设计的背景、意义。就背景解读全面性、准确性分析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8 | |
针对本次设计,对现状情况调研透彻,包含现场调研照片和相关数据等,详细评估现状。就现状调研评估全面、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8 | ||||
针对本次设计,提出整体设计方案构思。就构思全面、合理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9 | ||||
对本次设计进行水源及取水口选址方案进行论证。就论证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8 | ||||
对本次设计进行引水管线、取水头部等工程方案进行论证。就论证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8 | ||||
对本次设计进行投资估算。就估算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9 | ||||
2 | 项目重点、难点解决 | 15 | 提出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就重难点描述且分析全面性、合理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7 | |
针对重难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就解决措施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8 | ||||
3 | 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 8 | 针对本次设计提出进度保证措施。就措施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4 | |
针对本次设计提出质量保证措施。就措施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酌情打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 | 4 | ||||
注:1、技术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应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 |
(2)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不排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定标:采用集体议事法方式定标: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4)定标标准: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企业获得奖项等作为定标标准;其主要有以下几个定标因素:
①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供排水类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项的优于市级勘察设计奖项的优于未获奖的。
②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规模大的优于规模小的(如供水类综合(包含规划、评估、设计等多种服务范围)业绩优于供水类单项(规划、评估、设计等一种服务范围)业绩)。
③定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方案评价高者优于评价低的;
④企业信誉: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行政处罚的优于有行政处罚的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注:以上材料及依据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准,不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丁健
联系电话:18915198995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尧帝古城黎城南路75-102室
联系人:高英飞
联系电话:13236249845
1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
文章推荐: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椒江区核心区域照明专项规划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冈山大学功能材料与污染治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