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村镇杭海新区时尚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新城大道(G525—世纪大道)涉铁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称) 招标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许村镇杭海新区时尚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 - 新城大道( G525— 世纪大道)涉铁段工程 ,招标人为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建 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详见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许村镇杭海新区时尚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新城大道(G525—世纪大道)涉铁段工程,拟设计范围从规划景树街至连杭路,具体 为K2+950~K3+640.927,总长约690m。新城大道采用城镇道路兼具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双向6车道。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总额约 1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500万元。
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主线起点桩号为K2+950,终点桩号为K3+640.927,长约690m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不包含桥面铺装、道路照 明、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等)及因本工程实施所涉及到的既有铁路四电(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迁改、防护工程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 察(初勘、详勘、补勘、定勘)、铁路和城铁承台尺寸精探、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涉及铁路保护相关设 计(如有)、施工配合、后续服务及协助发包人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涉铁节点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对接(包括涉铁节点的方案审 查、施工图设计等)等工作。
总服务期:180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勘察等前期工作;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设计概算);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施工图预算); 注:总服务期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提交的日期,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中标单位仍需配合相关对接,该期限以具体施工期
为准。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1-6条要求:
1、投标人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铁路
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3、外省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备案登记,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 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咨询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包含铁路专业。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道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市政道 路部分设计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均可。 6、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项涉铁市政道路项目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均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体负责人)身份担任过1项下穿既有铁路(或上跨既有铁 路)的道路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 负责人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勘察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委派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设计分项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
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 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浙江 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 宁])网站注册办理)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如投标单位未注册登记,请前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免费注册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送达:
①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②允许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 接收登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2024年3月1日7时00分(北京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未 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1号楼9楼,联系人:庄博雅,电话: 1835720234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 710854986@qq.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请做好邮件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 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1号 楼 | 地 址: 海宁市硖石街道东方都市小区11幢1层-3 |
邮 编: 314400 | 邮 编: 314400 |
联 系 人: 庄女士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0573-87656519 | 电 话: 0573-87502239 |
传 真: / | 传 真: / |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人: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573-87289879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3-87502270 监督管理部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3-87289203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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