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永兴县马田镇和谐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条款类似工程业绩里面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没有要求设计业绩个数,但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里面要求设计业绩最高分6分,每个3分。前后不一致以谁为准?
答:本项目未将设计业绩作为加分评审因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 标 人: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 491 号;
联 系 人:刘静;
电 话:15274153111;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王海云;
电 话:0735-88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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