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城县子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城县子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①石城县琴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琴江河部分流域水环境进行治理,包括屏山河屏山至亨田段8.5公里、下迳河龙岗村段3公里、高田河田心村至湖坑村段5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生态护岸32公里,清淤疏浚16.5公里,新建堤防12.5公里,建设生态沟渠32公里,新建圩镇段6米宽道路6.5公里,铺设污水管网3公里。
②石城县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分拣车间500平方米,购置大件垃圾破碎车3台,智慧化系统3套,辅助设备1套,建设垃圾四分类亭60平方米,垃圾分类亭900平方米,购置抑尘车1辆,深度清扫车1辆,8吨道路清洗清扫车2辆,3吨道路清洗清扫车2辆,分类运输车辆(二分类分拣车) 10辆,智能分类垃圾收集箱(带人脸识别功能) 5个,积分兑换机5台,二分类桶19000个。
③石城县推动乡村生态旅游及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人行道5000平方米,道路修复6390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10000平方米,绿化工程47200平方米,路灯1940盏,美化工程545亩,桥梁1470平方米,污水管道3800米,排水沟33400米。
本项目总投资为 25354.1万元,本次招标三个子项目总投资约17881.82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447.04万元 (其中勘察费约125.17万元、设计费约321.87万元)。 勘察控制价费率为0.7%,设计控制价费率为1.8%,不另计审查及会务费。投标报价需同时报金额和费率,结算时按中标费率×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后据实结算。
2、资金来源:亚行贷款及县级配套资金。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城县子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地勘、测量、总体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技术规范的编制及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工作。
4、建设地点:石城县城区及高田镇、丰山乡、屏山镇、横江镇等乡镇。
5、勘察设计计划工期:
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
②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评审。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勘察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工程地质勘察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地质详勘并通过审核,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4、其他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结构、建筑、给水排水、电气、桥梁、环保、造价、地质、水土保持、水利水电等10个专业的工程师注册资格或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各一名。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专业或人员数量。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并按时网上签到。
6、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7、在赣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名单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中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利行业的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本工程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近 3 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 36 个月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注: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1月 03日至 2022 年11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有效 CA 证书自行登陆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 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五.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11月24日 14:30 分整,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 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 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11月24日 14:30 分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128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93797687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联 系 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19970978605
监督部门:石城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5713910
2022年11月03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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