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设计技术服务(第 2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 目 鄂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设计技术服务(第 2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 名称: 鄂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设计技术服务(第 2次采购)
1.2 采购人 :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
鄂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一、设计内容: 鄂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为鄂州智慧城市的子系统,以鄂州智慧城市为核心支撑,通过新一代互联网通讯技术、物联网技术、云平台搭建适应新型城市管理的数字场景,构建新一代的智慧化城管新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应用体系建设,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包括业务指导系统、指挥协调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公众服务系统等,同时结合鄂州市城市管理特色,拓展相关应用系统。2、数据体系建设,对接省市平台,做好数据的汇聚和交换,构建鄂州市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遵照住建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的部署和要求,建设内容包括城市管理基础、城市部件事件监管、城市管理行业应用、相关行业、公众诉求等数据普查和采集;丰富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基础信息并有效促进信息共享。 3、基础环境建设,基础环境充分复用鄂州市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建设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网络环境,高效、可扩展的软硬件环境和有效防护的安全环境。具体包括:新建鄂州市运营指挥中心,位于城管委1楼,包括场所装修、 LED 大屏、会议扩声、 UPS 备用电源、消防及本地办公设备等;配套建设支撑软件建设。物联感知设备结合鄂州市城市管理实际需求,针对市政、环卫、园林、执法等行业,只选取重点部位,适度扩展建设,包括智能视频监控及其他物联网感知设备。 4、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 大城管 工作格局要求,以鄂州市数字化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为基础,建立隶属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指挥中心,履行鄂州市城管委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职能。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健全综合协调、问题发现、问题处置、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城市 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 的基本目标。
二、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0578 . 51 万,建安费用估算为 9323 . 62 万。本合同估算价约为 74.095 万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鄂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智 慧城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可研、初步设计阶段软件功能性设计、软件界面设计以及施工后 期服务的软件现场调试专业分包 ;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 服务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服务地点 : 湖北省鄂州市 ;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可研阶段软件系统设计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可研评审;取得 可研批复文件后20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软件系统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软件功能清单和软件系统验收标准,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阶段的各项后期服务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供应 商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
3.1.3 财务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业绩要求 : /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通信工程高级职称。
3.1.7 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 上发布。
7、其他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 42号
联 系 人: 黄艳
电 话: 13971561518
2024 年 3 月 12 日
文章推荐:
开平市龙胜新能源汽配示范基地扩园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