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新辰学校(原李港小学)校舍修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新辰学校(原李港小学)校舍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南通市教育局 ,招标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通市新辰学校(原李港小学)校舍修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原李港小学 。
2.1.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1433.31 万元, 总 建筑面积约 4786.71 ㎡ 。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364 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1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勘察、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部分:
按照招标人和最新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原有建筑测绘,老楼鉴定检测,勘察, 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配合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涉及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和服务工作,提交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2.2 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改造,原有结构加固,机电、给水、供电 (含配电房供电增容及相关申报手续办理) 、雨污水、消防、智能化、暖通空调、照明、绿化改造等。与本工程相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扰民)调停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理等工作。项目施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结算、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发包人有权根据改造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2.3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注: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 a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 1 家,必须为施工单位,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 1 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b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c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 d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沿河路 25 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
联系人: | 汤艳 | 联系人: | 高丽 |
电 话: | 0513-89008187 | 电 话: | 0513 - 55083505 13773759775 |
2024 年 3 月 11 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条件评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答辩、业绩评审→经济标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进入定标环节,最终中标单位数量为 1 家。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得分 21 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的(不少于 7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答辩、业绩、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注: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得分为 21 分及以上者少于 7 名的(如果少于 3 名的,则本项目流标),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答辩、业绩、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二)评标
1 、总则
本项目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答辩、业绩、经济标(投标总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 总分 100 分,其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5 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分、 答辩 ( 2 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1 分、经济标(投标总报价) 52 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 、评审标准
2.1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得分 21 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答辩、业绩、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注: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得分 21 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企业资质等级 | 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 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 ||
设计负责人 |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附件)。 | ||
其他要求 | 提供《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 |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2.2.6 条所列情形 |
设计文件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21 分 (不少于 60% )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 名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 带入?□不带入 |
2.2 详细评审
2 .2.1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35 分) (暗标)
本工程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取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文件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 35 分) 暗标 | 设计说明书 ( 4 分) | 1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 .各专业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 3 .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 .施工图质量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 2.8-4 分 |
总平面布局 ( 4 分) | 1 .总平面布局是否其满足使用功能。 2 .总平面布局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等是否满足要求。 | 2.8-4 分 | |
功能设计 ( 4 分) | 1. 功能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 工艺系统流程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 2.8-4 分 | |
单体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 ( 9 分) | 1. 建筑单体施工图的深度。 2. 各部位材料选择的经济性。 3. 施工图图纸质量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 6.3-9 分 | |
单体结构、设备、智能化施工图设计 ( 12 分) | 1. 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 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 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8.4-12 分 | |
效果图 ( 2 分) | 1. 根据空间特点自行选择表现空间,不少于三张,其中含一张鸟瞰效果图和两张单体效果图。 2. 效果图需要与现场建筑吻合。 | 1.4-2 分 | |
注: 1 、 本项目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为暗标,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文件无需制作封面。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 业签章等标志。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 、特别提醒:本项目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为暗标且采用横向评审。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 ( 含图纸 ) 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 ( 即得分点栏 ) ,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 0 分计。 |
2.2.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10 分) | 总体概述 ( 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 分 |
设计管理方案 ( 1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 分 | |
施工管理方案 ( 2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 分 | |
采购管理方案 ( 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 分 | |
项目管理机构 ( 4 分) | ( 1 )施工管理团队: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类)合格证书得 0.5 分。 ( 2 )设计管理团队: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职称得 0.5 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高级职称得 0.5 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得 0.5 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职称得 0.5 分;造价专业负责,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证书的,得 0.5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否则不予计分。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2 号文件(详见附件)执行)。 | 0-4 分 |
2.2.3 答辩 ( 2 分) (暗标)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答辩 ( 2 分) |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 ( 2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 0-2 分 |
答辩得分取答辩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2.4 工程业绩( 1 分)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工程业绩( 1 分) | 投标人工程业绩 ( 1 分) | 投标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3700 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每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如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则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且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提供的仅为设计业绩,则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③若提供的合同等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 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0-1 分 |
2.2.5 经济标(投标报价)( 52 分)
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所报各类别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类别最高限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分范围 |
投标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费用) ( 52 分) |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总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在 3% , 3.5% , 4% , 4.5% 中 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0-52 分 |
注: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2.3 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3.1 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 人或以上单数;
2.3.2 组建监督小组;
2.3.3 定标会议
招标人在合格投标人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票决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2.3.4 定标(票决法)
( 1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理性、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理性、投标报价合理性、拟派团队实力及管理能力、类似业绩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投票。
( 2 )定标(择优)因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理性、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理性、投标报价合理性、拟派团队实力及管理能力、类似业绩(业绩数量不超过三个)。
特别提醒: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二天中午 12 点之前,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递交详细的定标因素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如未按时递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递交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联系人:高丽 13773759775 ),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定标(择优)因素要求提供的内容)必须与在 CA 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注:中标候选人须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一式伍份,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与在 CA 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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