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江宁基地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装配式)
· 2024-02-18
[缺少]国电南瑞江宁基地园区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1001802001278001 | 项目名称 | 国电南瑞江宁基地园区提升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AJN240008-01FG | 标段名称 | 设计(装配式)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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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 编号: AJN240008-01FG | 1. 招标条件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国电南瑞江宁基地园区提升改造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经管委行审备[2024]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789.24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 设计(装配式) | 2.2 工程地点: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 1185.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66789.24 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 总建筑面积约979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885平方米(包括人才公寓南建筑面积约45117平方米、人才公寓北建筑面积约22597平方米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9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091平方米。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含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幕墙专项设计(含亮化)、室内装饰设计(含家具及软装)、景观绿化道路及室外管网专项工程设计、人防专项工程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屋面太阳能及其他专项设计,全程使用BIM设计,设计范围不含10kV变配电,并且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验收及招标选材等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 7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 | 6. 评标方法 | |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948.00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8分):自2019年2月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得分最多8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本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得分最多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本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满分53分) 投标人承诺设计方案应符合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提供承诺书,否则设计方案不予评审。 6.3.1功能分析(满分8分) 设计方案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合理,流线设计思路合理,详细给出建筑单体方案。建筑能做到建筑、室内和景观的一体化处理,具有整体性。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 6.3.2技术分析(满分32分) (1)设计方案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采用合理的朝向和体形系数在材料选取方面,选择新型节能材料,采用新型工艺,体现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2)方案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顺畅,满足消防间距、日照间距要求,竖向设计合理;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总平面的出入口设置适宜,满足规范要求;总平面的内部道路流线布置通畅;景观空间设计合理、符合总体要求。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3)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原则,结构设计符合装配式建筑结构规范要求,构件连接和构造设计经济合理。设计方案的抗震能力,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性。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4)设计方案对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等专项设计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图形和文字表达,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6.3.3经济分析(满分7分) 对建筑设计方案的项目建设费用经济分析。设计图纸完备、合理,概算编制完整,不超过投资限额,造价控制措施得当,且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7;良:6.5;中:6;差:5.5;无:0) 6.3.4美观分析(满分6分) 对建筑外形、建筑布局、环境协调的美观分析。建筑物各部件间统一,建筑结构的比例协调;建筑功能结构美观,不同建筑间和谐的统一;建筑与周围环境协调,有机统一。须提供方案效果图(包括不限于室内、鸟瞰等效果图,不少于3张),未提供者此项不得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4团队人员配备(满分21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按最高级别计取。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组成员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组成员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导致未提供社保人员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的相应后果。 (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①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判定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③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18日10时22分到 2024年2月23日10时22分 为止 | 9. 其他 | |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5、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9.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9.8、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信誉: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2)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说明: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 2、答辩文件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9、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8)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获取标书,逾期不候。招标文件免费。 9.10、本项目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宋驰 | 联 系 人:宗超 | 电 话:13913036574 | 电 话:13851876930 | 传 真: | 传 真:025-83320400 | 项目承诺书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ca4527-fa1a-4552-bdb8-cdd261dbce7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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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缺少] | | 编号: AJN240008-01FG | 1. 招标条件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国电南瑞江宁基地园区提升改造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经管委行审备[2024]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789.24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 设计(装配式) | 2.2 工程地点: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 1185.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66789.24 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 总建筑面积约979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885平方米(包括人才公寓南建筑面积约45117平方米、人才公寓北建筑面积约22597平方米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9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091平方米。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含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幕墙专项设计(含亮化)、室内装饰设计(含家具及软装)、景观绿化道路及室外管网专项工程设计、人防专项工程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屋面太阳能及其他专项设计,全程使用BIM设计,设计范围不含10kV变配电,并且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验收及招标选材等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 7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 | 6. 评标方法 | |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948.00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8分):自2019年2月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得分最多8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本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得分最多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本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满分53分) 投标人承诺设计方案应符合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提供承诺书,否则设计方案不予评审。 6.3.1功能分析(满分8分) 设计方案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合理,流线设计思路合理,详细给出建筑单体方案。建筑能做到建筑、室内和景观的一体化处理,具有整体性。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 6.3.2技术分析(满分32分) (1)设计方案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采用合理的朝向和体形系数在材料选取方面,选择新型节能材料,采用新型工艺,体现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2)方案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顺畅,满足消防间距、日照间距要求,竖向设计合理;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总平面的出入口设置适宜,满足规范要求;总平面的内部道路流线布置通畅;景观空间设计合理、符合总体要求。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3)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原则,结构设计符合装配式建筑结构规范要求,构件连接和构造设计经济合理。设计方案的抗震能力,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性。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4)设计方案对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等专项设计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图形和文字表达,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8;良:7.5;中:7.0;差:6.5;无:0) 6.3.3经济分析(满分7分) 对建筑设计方案的项目建设费用经济分析。设计图纸完备、合理,概算编制完整,不超过投资限额,造价控制措施得当,且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7;良:6.5;中:6;差:5.5;无:0) 6.3.4美观分析(满分6分) 对建筑外形、建筑布局、环境协调的美观分析。建筑物各部件间统一,建筑结构的比例协调;建筑功能结构美观,不同建筑间和谐的统一;建筑与周围环境协调,有机统一。须提供方案效果图(包括不限于室内、鸟瞰等效果图,不少于3张),未提供者此项不得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4团队人员配备(满分21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4.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满分3分):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按最高级别计取。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组成员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组成员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导致未提供社保人员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不得分的相应后果。 (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①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判定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③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18日10时22分到 2024年2月23日10时22分 为止 | 9. 其他 | |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5、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9.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9.8、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信誉: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2)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及组织架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说明: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 2、答辩文件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9、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8)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获取标书,逾期不候。招标文件免费。 9.10、本项目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宋驰 | 联 系 人:宗超 | 电 话:13913036574 | 电 话:13851876930 | 传 真: | 传 真:025-83320400 | 项目承诺书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aca4527-fa1a-4552-bdb8-cdd261dbce7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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