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116-04-01-78559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广汕二路以北大函地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设计范围:该项目新建实验楼、保障楼、业务楼等 3 栋建筑(包括基本实验用房、卫生监督用房、业务用房及保障用房、特殊实验用房、重点实验室、培训教学增加用房、卫生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应急战略储备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室外工程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等,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4301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0250 ㎡,地下建筑面积为 12760㎡。(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编制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报建报审配合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各设计阶段对应的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和配合报审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等。绿色建筑含节能和绿色咨询、绿色设计标识申报及评审,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实行限额设计,本工程设计投资限额为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③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4.6 申请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4.8投标人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login.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06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209053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220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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