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异议回复函(一)
各投标人:
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项目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23.3条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附表3详细评审记录表第5项要求提供两个及以上设计方案,两者描述相矛盾?
回复:两者描述并不矛盾;招标文件第23.3条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附表3详细评审记录表第5项规定未提供2个及以上设计方案,本句的理解为未提供2个及以上设计方案的该条款详细评审通过,提供2个及以上设计方案的该条款不通过。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23.7条不要求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设计方案阐述,技术标评审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阐述,并回答评委提问,两者描述相矛盾?
回复: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到现场进行设计方案阐述,该部分内容为软件固定格式,不能进行修改,请投标人以评分办法为准。
问题三、遵义分行为一级分行还是二级分行?
回复:二级分行。
注:本次回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顺延。
特此回函!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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