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明德中学内部,明德中学北侧为鑫远熙山小区,西侧临
新联路,南侧临豹子岭路,东侧临书香路。本项目在明德中学西侧运动区篮球场下,东侧为教学楼,南侧为体育馆,西侧为足球场.
项目概况:长沙市明德中学新建地下车库,投资额约 4000 万元(具体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不超过 6000平方米。
二、相关标准:
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勘察服务
1.1勘察服务:收集区域地质资料。查明勘察场地地质构造、自然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绘制勘探点平面位置图、柱状图、地质剖面图,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2勘察需要查明和解决的问题有:(1)查明场地内地层结构、均匀性、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发育情况井提出建议;(2)确定各层土的承载力及摩阻力等设计参数指标;(3)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情况、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渗遗性及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查明有无特殊性岩土,如湿陷性黄土。并对湿陷性做出评价,评定湿陷等级及类别,提出湿陷性黄土的处理方法;(5)按照工程特征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对工程可能采用的地基基础形式做出分析评;(6)对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建议;(7)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设计参数。
1.3、勘察主要提交成果通过多种勘察方法综合分析,提交本工程的详勘报告及施工勘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层结构及其工程性质;(2)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岩土工程设计参数;(3)工程场地及地基分类; (4)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5)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6)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7)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提供地下水及其变化幅度,对工程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地下水的设防水位标高。
1.4规定及要求:(1)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2)施工勘察报告(包括初勘、详勘)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3)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2、设计服务
本项目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均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
2.1方案设计服务内容: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方的建设意图,按方案(总图)评审要求提供方案,确保通过方案(总图)设计评审;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建筑、功能的总体设计等,并应达到方案设计评审文件编制要求(含投资估算编制)。
2.2初步设计及: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及单体报建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咨询、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室外绿化景观、道路、亮化、综合管网、围墙、装修等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三维建模(BIM)。
2.3施工图设计:完成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室外绿化景观、道路、亮化、综合管网、围墙、装修等所有内容施工图设计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设计服务周期
自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起算直至办完产权证。招标人下达指令并明确要求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不含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工作。各阶段工期或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设计建设时序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发包人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各阶段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勘察工程工期要求:
工期共计为20日历天(包含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自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起算。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工程参数,对基础设计和施工提出建议。
五、服务标准:
1、勘察:时间和份数:应在签订委托本合同及收到委托人通知开始勘察,递交8份纸质版最终成果资料1份电子成果文件(包括初步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稿、详细勘察报告等)。
2、设计:时间和份数:应在签订委托本合同及收到委托人通知开始设计,递交8份纸质版最终成果资料1份电子成果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文本、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文件(指标法)等)。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明德中学
1.2 付款方式:
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认,各阶段的费用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招标人委托中标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生效后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作为预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费用。项目按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合格成果文件,折合合同价的80%支付。
1.3若因上级资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付款时间自动后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1.4 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率形式报价。各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且只允许填报一个投标折扣率,即各分项报价采用同一折扣率;
1.5结算时,中标人投标时所报折扣率不得改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文章推荐:
(非重点)玉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玉环站站前公共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y3300000020000181002001]招标公告[y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