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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太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 2024-01-17

吴中区太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05010304042527002001 /SDJ.CL2024-2)

1、 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吴中区太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吴中区太湖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吴行审项批【 2023】84号) 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苏州市 吴中区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 水利工程

( 2)工程规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太湖治理,依据国家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修编)》和《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2021 - 2035 年)》,江苏省水利厅牵头继续推进新一轮清淤工程的实施以及强化太湖湖内污染治理。 2023 年江苏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太湖年度生态清淤工程的通知》(苏水河湖〔 2023 〕 11 号),要求苏州市加强东太湖清淤工作部署,加快相关前期工作,提前组织深入研究清淤方案,及早做好实施准备。

为了减轻内源污染、保障供水安全,提升改善太湖水环境、巩固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划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太湖污染底泥的治理工作,根据吴中区太湖东部湖区水环境现状、污染底泥分布现场调查情况,本次生态清淤工程区域位于东山镇东中西三大圩以南的太湖原围网养殖区,清淤对象为附着在湖床硬性基底上部的浅层淤积底泥。清淤面积约 1.7km 2 ,合计清淤工程量约 50 万 m3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暂定为 7871 万元。

图 1 清淤区域示意图

( 3)招标内容: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各阶段设计及勘察、技术交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测量、设计文件(含勘察测量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技术文件,包括电子版本)。

( 4)勘察设计周期 : 30 日历天。①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②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项目主管部门;③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报告编制,提交项目主管部门;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 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 5 天内提交施工图。

( 5 )服务期:可研到工程完工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1

吴中区太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经财政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 * 2.96 %,约240万元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由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 章 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同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 198号吴中商务中心

联系人:古凤英 电话: 0512-66589356

12、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东入口北商业街 A2幢

联系人:徐珊珊、张双艳、郭敏 电话: 0512-68632370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月1 7 日至 2024年1月22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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