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内丘县2023年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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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10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内丘县2023年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2023年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内发改审批[2023] 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上级87%,县级配套13% ,招标人为 内丘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侯家庄乡孟家坪村、庄和村、七里会村等村损毁的901米护(村)地坝和346米护脚进行修复。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①护坝均采用C25毛石混凝土挡墙型式,本次修复的护坝要与原有护坝平顺衔接。②护脚均采用C25毛石混凝土护坡型式,护脚顶高程与现状河底齐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5 00:00 至 2024-01-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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