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条河涌(道)整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横沥镇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由南沙区财政支出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横沥镇沙头涌等21 条河涌(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含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配合技术财政评审与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1.1设计部分1.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内容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1.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1.2施工部分1.2.1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1.2.2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1.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
招标内容 | 横沥镇沙头涌等21 条河涌(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含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配合技术财政评审与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161.1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4.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②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③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5.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在本单位。注: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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