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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老体育场及周边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2022-09-14

南通市海门区老体育场及周边地块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老体育场及周边地块项目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205-320684-89-01-2516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鸿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人民路北、静海路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5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932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综合体、开发住宅小区、特色美食街、海师附小提升改造和还迁住宅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8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85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24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60】日历天,其中:

2.1.4.1施工许可证取得前设计工期:

共【16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根据发包人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深化图纸,并得到发包人认可。【9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110】日历天内完成精装、景观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任务,【160】日历天内审图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本项目审图合格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计划报发包人确认。

2.1.4.2施工许可证取得:【20】日历天;

2.1.4.3施工许可证取得后,商业业态落位设计工期:

获取施工许可证起,【60】日历天内完成提资版业态调整后审图变更及实施版施工图;【80】日历天完成全专业审图变更及实施版图纸;【90】日历天完成实施版变更审图工作、出具招商技术标准清单。

2.1.4.4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每期(分三期,详见分期图)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及取得合格备案证明;其中一期工程中综合楼2023年8月主体结构完成,操场交付使用,综合楼2024年7月交付使用。施工工期起算日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具体到每栋楼的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监理人签署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以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的竣工日期为准。

2.1.4.5商业开业前业态调改设计工期:

竣工验收前【90】日历天,完成业态确认版全套土建施工图;竣工验收前【6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版其他全专业施工图;竣工验收前【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审图变更。竣工验收前【10】日历天,出具最终招商技术标准清单。

2.1.5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

2.2.1.1发包人已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承包人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完成扩初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相关深化设计。承包人设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精装修、景观绿化、智能化、楼宇亮化、人防、基坑支护、门窗、幕墙、栏杆、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LOGO、标识标牌、垂直绿化、车库划线及交通指引、广告位、钢结构深化、综合管线、装配式的拆分及深化、海绵城市、太阳能、商业机电、二次机电、采光天窗、日照复核、消防专项、商业、办公业态相关等各专业设计、相关报审设计配合等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设计;其他设计及相关服务内容有BIM设计及施工全面应用、模型及动画制作、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并取得绿色二星设计标识(含相关评审费及绿建评审用检测费)。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2.1.2装饰设计除发包人要求的住宅、商办、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工程相应范围内容的装饰设计外,还应包括本项目售楼处的软硬装设计、招商服务中心的软硬装设计、实体交付样板房的硬装设计、实体展示样板房的软硬装设计、看房通道区域的装饰设计等,详见装饰装修方案及设计任务书。

2.2.1.3景观设计除发包人明确要求的住宅、商办、综合楼的景观设计内容外,还应包括售楼处展示区景观、为配合房产销售或招商要求临时配置的展示景观,详见景观方案及设计任务书。

2.2.1.4BIM设计成果中应明确项目所有管线的标高及平面排布。对地库、空调机房、给水泵房、消防泵房、弱电机房、高压配电房等设备用房需进行管线优化设计,合理排布,除应明确管线标高和平面布置外,同时需出具机房BIM管线效果图,并出具预留预埋图及管线施工指导图指导现场施工。

2.2.1.5 符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 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二星级以上,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2.2.1.6承包人负责为全部设计图纸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同时为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承包人需派2名设计代表驻场(1名具有商业、办公项目经验、1名具有住宅、综合楼项目经验),派驻设计代表需具备至少5年设计院经验(其中至少3年在承包人、或承包人的设计分包中缴纳社保),全程配合项目的施工。

2.2.1.7承包人需与方案设计单位协同,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各种玻璃、石材、技术幕墙、涂料、真石漆等外装饰材料的设计样板,需进行样板段图纸设计及另行建造的立面样板墙图纸设计。在报送施工样板前,根据整体项目计划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样品确认及样板墙的制作工作。根据发包人对样品、样板墙的点评意见,完成样板墙整改,并在整改成果确认后,进行设计封样工作。

2.2.1.8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门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消防、智能化、三网合一、景观方案及施工图、绿化、海绵城市、路灯、楼宇亮化、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各专业管线进行整合、供水供电等配套用房的设计,不包括供电、二次供水、广电、燃气项目设计)。

2.2.1.9除以上设计工作外,承包人还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设计工作:

(1)土建、装饰、景观及其他各项设计的初设深化工作;

(2)各专项报告绘制、必要试验实验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评估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居民听证会材料等;

(3)商办部分,保证项目交付及商业开业前,全过程商业业态落位、业态调整、商户进场等相关图纸配合调整工作;出具产品说明书、分铺分房间交付标准清单及图纸;

(4)承包人负责幕墙安评审查、装配式评审、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基坑支护评审、技防办评审等相关设计评审,并支付专家评审所需费用,其他涉及包括配合优化顾问、商业咨询顾问评审等相关未详尽专家咨询费用均包含在内。

(5)晒图费、差旅费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设计。

(6)BIM设计需达到LOD300标准,根据发包方要求,出具相关模型、碰撞报告、施工指导报告等资料,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

2.2.2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人防平战转换、战时的设施设备等亦包含在内),且采购的材料、设备须达到验收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2.3工程施工:

2.2.3.1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道口开通)、地表以下10米以内的地障清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精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智能化、楼宇亮化、人防、基坑支护、门窗、幕墙、栏杆、绿色建筑、抗震支架、标识标牌、综合管线、海绵城市、太阳能、商业机电等、建筑节能、室外配套工程、标识标牌、项目招商中心及售楼处拆除清理恢复(如有)、看房通道临时设施的搭建及拆除、项目施工过程中BIM运用等;

2.2.3.2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各类报审服务(土地证、立项手续由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含人防、配套、抗震、气象设计等)、人防专项审查、消防审查、委托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取得绿色二星预评价、运营标识及其他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燃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

2.2.4验收移交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缺陷期为24个月)和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最多1家。如施工总承包单位超过1家的,每家应配备一名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资质: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④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⑥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无

R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最多1家。如施工总承包单位超过1家的,每家应配备一名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08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鸿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门区北京中路1398号地 址:海门区丝绸路919号

邮 编:226100 邮 编:226100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13-69933596 电 话:159508659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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