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一期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一期工程已由 国卫规划函〔2022〕216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医院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一期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门急诊、住院、医技、后勤辅助以及停车等功能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238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120平方米(包含综合医疗中心149120平方米,发热门诊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000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4912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99.9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东至规划道路,南接环岛路,西至洛溪大桥,北邻海珠儿童公园。
2.1.4工程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2250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710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前期工程(如绿化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如有)等全过程监理(含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监理:勘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2)设计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协助委托人制定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参与设计方案评审或专家论证会,提供相关优化意见,跟踪方案设计优化意见的落实及修改情况,并跟进设计工作进度。
(3)计划及统筹管理:统筹及协调项目各层面、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经委托人审定后,跟踪项目总控计划实时情况,如计划出现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委托人审批。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4)需求管理:对项目建设功能、规模、标准进行充分研究,实施过程中与委托人、业主单位沟通协调,将业主的功能需求落实到设计任务书(如有)、设计文件、造价文件中。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
(5)报批报建管理:组织承包人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管理工作。
(6)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工程(如绿化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会同施工单位编制检测(监测)方案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内容还包括以下工作:
①信息化管理:督促承包人运用信息化手段(智慧管理平台、BIM技术应用、虚拟现实、3D打印等),通过三维设计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围绕过程管理,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施工项目信息化生态圈,并将此数据在虚拟现实环境下与物联网采集到的工程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以提高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
②BIM技术管理:督促并检查承包人运用BIM技术完成相关工作并收集相关应用成果;督促承包人在项目不同阶段基于各BIM模型进行可视化交底、施工;监督承包人对BIM模型进行实时更新与维护;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等情况,制定BIM实施计划并实时调整。监督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和智慧工地充分应用BIM技术。
③建筑施工管理: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在建筑施工关键环节的施工方案,确保各个构件连接节点的施工质量,确保结构安全。
④计算机信息管理:督促承包人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与委托人的工程管理系统接口一致,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换网络,以便委托人及各有关单位与其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效率。
⑤卫生防疫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措施,督促承包人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卫生防疫用品储备以及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保持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
(7)根据发包人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监理合同,监理规范等相关要求,编制全过程脉络清晰、阶段式工作菜单、成果可量化考核的监理工作手则,明确每一环节监理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及规范,建立监理工作模板。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2409.88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2.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1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5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邮 编:510000 | 邮 编:510000 |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郭雅纯 |
电 话:020-22905689 | 电 话:020-83546223 |
电子邮箱:zbgs6b@126.com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2905689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05328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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