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城区支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城区支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已由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以 昌审批审字【2023】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昌黎县城区支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区及黄金海岸北区 建设规模: 铺设D300-D400污水管道30249米;D400-D600雨水管道约3713米,拆除混凝土路面面积18635.75平方米,恢复及新建混凝土路面面积90798.5平方米,铺装人行道面积305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化粪池。 最高投标限价:156.22万元; 服务期限:20 天(日历日);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昌黎县城区支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全部设计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 评审和分散 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3.1.4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刘佳彬 0335-3288998;招标人:刘爱华 0335-2030706;行政监督部门: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260515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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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3 09:00 至 2024-01-0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99号 |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 324 号六合大厦三楼 321 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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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爱华 | 联系人: | 刘佳彬 |
电话: | 0335-2030706 | 电话: | 0335-328899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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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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