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F+EPC)(ESXF-20231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312Q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农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F+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422826-04-01-3351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林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林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万伍仟柒佰元整(¥:45700.00),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境内 建设规模:为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规模 100993亩;农田监测工程5000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42417亩及生态种植工程6300 亩等四个子项目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2.1 本项目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F+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融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维护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投融资:根据建设业主资金需求情况,为项目实施提供全部或部分建设资金筹集服务 (业主方承担5年期融资利息,融资具体事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约定)。 2.2.2 设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所有规划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费用,配合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5 合同估算价:2607448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 个(含 2个), 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融资工作),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乙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3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3.1.4 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资金保障承诺(格式自拟),且承诺书明确建立资金共同监管账户的意向,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12月27日 | ||||||||||||||||||||||
备注: |
文章推荐:
普洱市思茅区咖啡庄园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szzx-202312qt-510001001)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