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新建研究生公寓初设评估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建设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2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公寓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体育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设评估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建设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新建研究生公寓初设评估评审、造价咨询服务、建设管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哈尔滨体育学院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7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835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为18411平方米,地上13层,建筑总高度为50米;地下建筑面积2424平方米,地下1层,层高为5.7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初步设计评审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1)项目管理:配合甲方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协调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竣工管理、现场管理、施工准备、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等内容;
(2)造价咨询:投资控制、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施工阶段清标/预算价清理、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包括变更测算、签证审核、索赔计算或审核)、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分阶段工程结算;
(3)初步设计评审: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服务不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26.12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评审4.3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8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141.8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初步设计评审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造价咨询资格要求: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服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初步设计评审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按要求进行配备并承诺,投标人可视项目情况及招标人需要增加。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本条“参与围标串标行为”是指存在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并被判有串通投标罪的记录,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体育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451-82712159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
授权传真:0451-84211281
电子邮件:Dept5@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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