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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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754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2]11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以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3]15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1000雨水管道200米;DN500蒸汽管网入地600米;9 孔电力管道入地1190米;道路修复1354.51米(含给水工程、桥梁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为促进开发区密集型产业及制造业发展,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6283.02平方米。建设地点: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建设地点涉及支七街、纬二十四街、东经一路、北经三路延长线、东环城路以及位于支七街南侧,东经一路西侧的工业用地等地点。服务周期:(1)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工作。(2)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工作。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最新设计规范要求。(2)勘察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9 09:00至2023-09-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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