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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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06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9-06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4823002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08-26 10:22:15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09-06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8-16 15:53:00 | ||||
公告标题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8-26 10:21:4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0600568266776A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0600568266776A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6000001004823002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4823002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08-26 13:36:42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0600568266776A-20220826-000032-0 | 平台编码 | SYGNFS | ||||
公告源URL | http://jy.fsggzy.cn:3680/TPBank/ZHManageMis_FS/ZBGG.aspx?GongGaoGuid=ba3b07b0-3f22-4d40-91fd-7f9f689162c4JSGCZBGG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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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69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代建单位)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敬老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二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381.76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原养老院,新建总建筑面积20918.3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952.79平方米,预计设置床位450个,人均床位面积46.49平方米/床,地下一层、地上最高ll层,共计设置车位约70个,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 2.3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中标人须在此期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所有成果(含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勘察和方案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及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附图)初稿,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出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的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附图等;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4)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招标内容、规模: 2.4.1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申报(并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包括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给排水、暖通、消防(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人防(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电气、防雷、节能、绿色建筑、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充电桩、道路及广场硬化、绿化(含绿化树木迁移)、围墙、专变及公变供配电(不含开关房设备及开关房之前的电缆走向设计)、拆除、光伏、环保、文化建设、厨房(含餐厅和设备设计)等专业设计;还包括智能信息化系统(含医院信息系统)、医用气体、污水处理、ICU净化系统等相关设计,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相关设计以及专题研究(如交评等)。 注:招标人(使用人)有权对勘察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勘察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成果的PPT、PDF、可编辑CAD电子版、图纸等)。 2.4.2招标控制价为:4050243.61元。 2.5承包方式:勘察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第4.2.1.1点和第4.2.1.2点资质: 4.2.1.1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1.2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备“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等级;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备“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等级。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备“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等级。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省外企业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4.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4投标人须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7-8213332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谭小姐、徐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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