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盐化基地庐山路南侧,小微路东侧,万橡木业旁边
3、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樟树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总用地面积74亩,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31500平方米,综合用房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4、本项目设计费:本工程设计费暂定为109万元[最终设计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作为取费基数按国家取费标准的40%计取,再按照计算费用的90%结算,(即:最终结算费=基价*(40%)*0.9。如果设计费用最终经计算超过109万元,则设计费用按109万元计)]。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全过程测量、基坑支护和降水设计及概算、海绵城市设计专编、地质勘察、图审、氡浓度检测、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园林、亮化设计、绿建设计及评审、消防设计及评审、总平面及室外管网、室内装修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各类评审费用不再另行计费,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批准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其中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按樟树市及相关规定由中标方报甲方同意后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实施)。
6、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后60 个日历日。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设计负责人有效资格的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缴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在本企业缴纳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投标申请人(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不再执行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开标时提供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的网上截图;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予补偿设计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电子化开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8824902409
招标代理: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70795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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