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港南新港区洲渼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招投标监管有关要求,现对《南昌港南新港区洲渼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概况
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2000吨级泊位7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通用泊位3个,散货泊位4个。货物吞吐量:吞吐量为1250万吨/年,其中散货吞吐量1000万吨/年,件杂货吞吐量250万吨/年。拟设计代表船型:2000吨级散杂货船(设计船型)、2000吨级自卸砂船(设计船型)、3000吨级散杂货船(兼顾船型)、5000吨级散杂货船(兼顾船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南新乡洲渼闸上自然村,赣江西支右岸,上距福银高速赣江西支大桥约2.85公里;港区陆域占地面积约27.15万㎡;总投资约158505.18万元。
1.2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初稿,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终稿。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3.1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1.3.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初步设计(含概算);修建性详细规划、涉河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全过程服务配合、施工阶段的咨询指导。
(2)初步设计工程范围为建设总用地内的全部设计内容,主要包含前方码头水工主体部分、陆域堆场配套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财务、业绩、信誉和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至附表5。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当年未进行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表1: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财务最低要求 |
无 |
业绩要求 |
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内完成过1个内河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许可证。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GY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人员岗位 | 人数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水运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的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依据(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提供任何一种均可)。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昌水投赣江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南新乡西江村滨江中路 288 号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68623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凤凰中大道929号19AF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91-86123615、15170218976
电子邮件:jzgczxwb@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件:南昌港南新港区洲渼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评标办法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商议选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价格区间,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主要人员要求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60分 商务标:30分 投标报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和第3.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N≤5时,n取0; ②当5<N≤10时,n取1; ③当10<N≤15时,n取2,以此类推。 N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偏差率为正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偏差率为负值。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 (60分) | 一、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及关键技术问题对策(9分) 1.对本项目的全面理解合理,得2.7-3.0分;较合理的,得2.1-2.6分;一般的,得1.5-2.0分。 2.设计思路合理的,得2.7-3.0分;较合理的,得2.1-2.6分;一般的,得1.5-2.0分。 3.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合理的,得2.7-3.0分;较合理的,得2.1-2.6分;一般的,得1.5-2.0分。 二、工程设计方案(35分) 1.总平面布置设计方案(10分) 总平面与规划、相邻工程的关系论述详实可信,水域主尺度确定合适、布置方案合理、船舶靠离泊作业方便,陆域交通组织流畅、各项设施布置合理、满足码头生产运营要求,提供必要的图纸;得9.0-10.0分;较合理的,得7.0-8.9分;一般的,得5.0-6.9分。 2.水工结构设计方案(9分) 水工结构设计方案安全、适用、耐久,工程施工及后期运维经济、方便,提供必要的图纸,得8.1-9.0分;较合理的,得6.3-8.0分;一般的,得4.5-6.2分。 3.装卸工艺设计方案(6分) 装卸工艺设计方案先进、成熟,设备选型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维护简便,提供必要的图纸,得5.4-6.0分;较合理的,得4.2-5.3分;一般的,得3.0-4.1分。 4.配套工程设计方案(4分) 配套工程内容全面,配置合理,得3.6-4.0分;较好的,得2.8-3.5分;一般的,得2.0-2.7分。 5.设计方案概算(6分) 设计方案概算编制依据准确,内容详实、价格取费合理,造价控制可行,得5.4-6.0分;较合理的,得4.2-5.3分;一般的,得3.0-4.1分。 三、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方案的建议(6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合理的,得5.4-6.0分;较好的,得4.2-5.3分;一般的,得3.0-4.1分。 四、设计质量和进度保证(6分) 1.质量体系完整,保证措施得力,得2.7-3.0分;较合理的,得2.1-2.6分;一般的,得1.5-2.0分。 2.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满足项目需求,得2.7-3.0分;较合理的,得2.1-2.6分;一般的,得1.5-2.0分。 五、设计后期服务承诺(4分) 服务承诺全面、切实可行,得3.6-4.0分;较好的,得2.8-3.5分;一般的,得2.0-2.7分。 |
2.2.4(2)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具体业绩(5分) | 投标人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内完成过1个内河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1个项目计分),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备案)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加盖公章。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 (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及水运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内河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按1个项目计分),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运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得3分;具备水运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3)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9分): 总图、水工、建筑主体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专业负责人得2分,最多得6分;环保、造价、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专业负责人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评审依据:人员证书、人员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提供任何一种均可)、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扫描件加盖公章。(参与评审的业绩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无法体现需出具项目委托方开具的证明材料) | ||
投标人的信誉(5分) |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得3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5分。 评审依据: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中:E1=0.2;E2=0.1。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函。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Ⅲ。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以下各项分值构成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
(1)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
(3)拟投人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4)投标价;
技术部分
(5)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6)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初步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7)工程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8)相关工作建议(如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
(9)设计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
(10)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1)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以下各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
(3)拟投人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4)投标价;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5)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6)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初步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7)工程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
(8)相关工作建议(如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
(9)设计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
(10)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1)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第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第1.12.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2)按木章第2.2.4款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人。
3.2.3投标人得分= A + B 。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细微偏差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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