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新星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抚高新招字[2023]第G06(S)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发改委抚高新经审批【202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财政统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位抚州高新区文昌大道以西、精英路(纬七路)以北,本项目棚户区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317.34亩,总拆迁面积约120001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368户。新建新星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918套,小区用地面积88.3452亩,总建筑面积148773平方米;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小区内部道路11405平方米。供电线路5000米,供水管网6100米,排水管网5500米,电信管网4000米,燃气管网4050米,消防管网4500米等,配套基础设施投资15583.36万元。设计费暂定190万元,实际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22年修订版本)》的5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设计费计费基数以财政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按规定下浮后的造价为准。
(2)设计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相关的设计成果评审、通过施工图图审的配合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拟派本项目还需配备专业设计人员: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各一名,须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须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7、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23年6月16日 至 2023年7月1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1日9:30时整,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采用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322986021
招标代理机构:优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1376769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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