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84202506000016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001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5万元
6、最高限价:95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市猇亭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配合评审意见修改至满足审批要求,至取得发改批复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制造。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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