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邵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能〔2024〕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邵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占地面积20000㎡(30亩),每个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为1000㎡,共建小型式压缩中转站20座,配置各种环卫式车辆40辆,各乡镇设置垃圾收集点1000个,垃圾箱10000个和转运站在线监控系统等。
2.4投资估算:14246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比例50:50。
2.6招标范围:(1)各乡镇垃圾收集站点的现场调研、选址论证、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所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等;(2)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报建报批、项目初设评审、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供必要的驻场服务,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4)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相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后续服务:施工、验收、备案全过程。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不少于/个(1至3个)□/□/□/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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