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等4个改扩建项目前期专项招标公告 | | SDGS-2024-0494 |
| 2024-12-07 | | 2024-12-11 |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2024-0494 | 项目名称 | 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等4个改扩建项目前期专项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服务期 | 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一)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 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起自与东营港疏港高速公路交叉的疏港路枢纽,经东营市利津县、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止于与长深高速交叉的沙洼枢纽,路线全长67.1公里,既有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 (二)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 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起自与胶州湾大桥相接的黄岛东枢纽,经青岛市黄岛区、胶州市、潍坊市诸城市、临沂市沂水县、淄博市沂源县、济南市钢城区、莱芜区,止于与京沪高速交叉的莱芜枢纽,路线全长232.2公里,既有道路为双向六车道,青岛段设计速度120km/h,其他路段100km/h。 (三)威青高速即墨段 威青高速即墨段起自威青高速青岛烟台界,经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莱阳市,止于与青银高速交叉的南泉枢纽,路线全长45公里,既有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四)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 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起自与京台高速交叉的齐河北枢纽,经德州市齐河县、禹城市、夏津县、聊城市高唐县,止于山东河北省界,路线全长87.6公里,既有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 | 2.2 招标范围 | 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等4个改扩建项目前期专项,包括用地预审(含用地预审以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跨河桥梁防洪评价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预评价6个专项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具体情况及相关信息如下: 1、一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①用地预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进行基本农田补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等相关用地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方案制定、组卷汇总、各级的材料核查、初审及报政府主管部门终审直至取得批复等工作,并负责总体协调、负责多审合一审查工作。 ②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报告书、土地损毁现状及预测分析图和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图,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二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①用地预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进行基本农田补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等相关用地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方案制定、组卷汇总、各级的材料核查、初审及报政府主管部门终审直至取得批复等工作,并负责总体协调、负责多审合一审查工作。 ②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报告书、土地损毁现状及预测分析图和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图,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三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跨河桥梁防洪评价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标准》、水利部《水利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防洪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设计文件、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四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跨河桥梁防洪评价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标准》、水利部《水利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防洪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补救工程设计文件、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五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六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七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水源地保护方案,环境现状监测,特大桥环境风险预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公益林、林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各类环境敏感点评价专题,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报告书编制等所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源地保护方案及相关专题,编写生态红线专章并协助办理穿越生态红线保护区手续等,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方案及相关专题等工作,并配合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多审合一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直至均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八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水源地保护方案,环境现状监测,特大桥环境风险预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公益林、林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各类环境敏感点评价专题,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报告书编制等所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源地保护方案及相关专题,编写生态红线专章并协助办理穿越生态红线保护区手续等,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方案及相关专题等工作,并配合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多审合一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直至均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9、九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4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协助签订同意压覆意向书及补偿协议等协议,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均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同时按照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做好土地组卷阶段各级审查过程中涉及压覆矿产方面的相关工作,直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 10、十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4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协助签订同意压覆意向书及补偿协议等协议,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均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同时按照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做好土地组卷阶段各级审查过程中涉及压覆矿产方面的相关工作,直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 11、十一标段: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12、十二标段:威青高速即墨段、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书等,直至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2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 3/4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5/6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
|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供能工程安全设施提升项目全技术评价报告及涉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设计
机载操作系统开发支持库项目公告
[jg2024-6315]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电子标】
荣乌高速利津至邓王段等4个改扩建项目前期专项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