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8202406000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4-00815
3、项目名称: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千金村张家台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开展本项目的勘查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评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竣工验收等。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率限价,按申报下来的项目金额的9%为最高限价。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设计甲级资质。(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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